叶县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获省检察院督查组肯定

2018年05月11日10:4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5月9日,河南省检察院督查司法责任制改革小组莅临叶县检察院督导检查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恩玲,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永鸿等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督察组此次督导主要围绕叶县院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落实、职业保障等情况开展,采取查阅资料、查看办案系统、开展座谈讨论的方式进行。

  省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办副主任范莹对叶县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给于了肯定,认为该院党组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思想上重视,工作抓得紧,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初步达到了改革的预期成效。同时对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具体的指导。并希望叶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夯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

  范莹进一步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提高到中央、高检院、省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二是要查漏补缺,要对照已经制定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检查是否执行到位,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位。三是要进一步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方法,落实上见成效。

  最后,叶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表示对省院领导莅临调研指导表示了感谢,叶县检察院将按照省、市两级院的要求,在已经取得的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上级院支持,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确保中央和上级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蔡长伟 郜国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