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虞城县环保局的速度真是太快了!我上午打的电话,下午他们就把这个电镀厂的问题解决了!"5月10日下午,虞城县大侯乡南狄庄村村民刘胜利站在被取缔的电镀厂废墟旁边说,以后遇到这样的污染企业,我还会及时向县环保局反应。
5月10日上午,虞城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应大侯乡南狄庄村有一家电镀厂,排出的废水污染周边环境。接报后,县环保局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勘察,该电镀厂无环保审批手续,以加工螺丝刀杆为主,有烘干设备1套,电镀槽2个,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位于该厂西侧的一土坑内。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的电路、生产设备采取了依法拆除、扣压措施。
"这个电镀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污染严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害!"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孙晓伟说,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该厂的日常监管频次,严防死灰复燃现象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张波 陈涛 张致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