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干警赡养费送至75岁老人榻前

2018年05月17日09: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5月15日下午,卧龙区法院执行干警靳志刚等一行三人来到靳岗街道香铺村大西组,将10400元赡养费、医疗费执行款送到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尹老太病榻前,这是卧龙区法院执行干警第二次到尹老太家中送执行款。75岁的尹老太颤抖着接过钱,感动的老泪纵横。

  尹老太与丈夫周某有三子一女,均已分门另过。丈夫去世后,尹老太多年一直在外租房独自生活。2016年5月,尹老太患脑梗死住院治疗,出院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除二儿子外,其他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尹老太遂将子女诉至法院。

  2016年12月19日,卧龙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尹老太随二儿子周某乙生活,周某乙不再支付赡养费;长子周某甲(残疾)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三子周某丙和女儿周某丁每月支付400元;尹老太的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四被告平均分担。周某甲、周某丙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5月15日,南阳市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周某甲、周某丙、周某丁拒不履行,尹老太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周某丁通过转账履行了给付义务,仍无动于衷的周某丙被拘留后履行现金4619元。考虑到尹老太卧床不起,急需用钱且需要家人照顾,卧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刘元伟和执行干警主动将执行款送到其家中,让尹老太在重阳节前夕展开欣慰笑容。

  2018年5月2日,尹老太再次向卧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来上次执行案结束后,周某丙、周某丁又10个月未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案件分配到执行干警靳志刚手中后,他反复做尹老太子女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不仅仅是拘留,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靳志刚的不懈努力下,周某丙、周某丁表示愿意支付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的赡养费、医疗费,并将执行款送到法院。为避免尹老太第三次、第四次、甚至更多次申请执行,靳志刚通过协调给尹老太办理了一个专用账户,让其子女每月及时汇赡养费给母亲。

  送完执行款临走时,尹老太躺在床上一个劲的说着感谢的话。执行干警告诉尹老太,以后子女们若再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可随时与执行人员联系处理。至此,该执行案件圆满执结。(生俊东 闫佳 丁清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