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区法院巧用拒执罪 促俩借款纠纷案和解

2018年05月21日11: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口头承诺拒不履行,失去电联人间蒸发,暗渡陈仓转移财产……“老赖”想尽千方百计规避法律确定的义务;法院三去现场,调查其活动踪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正义战胜了狡猾,在一次专项执行行动中,“老赖”落入法网。

  “谢谢张俊峰执行团队,感谢他们帮我追回一直拖着的借款……”近日,潘女士激动地对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俊峰和他的团队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四年前说起。2014年2月起,被告席某、陈某以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潘女士借款,后经潘女士多次催要,2015年9月被告分两次偿还借款1万元,但是剩余借款及利息被告始终不予归还。原告一纸诉状诉诸公堂。

  2015年底,该院立案受理了潘女士与被告的借款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按照借条中的款项共45万元归还原告。由于被告未按生效判决的内容依法履行义务,潘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对被告席某、陈某进行疏导,被告也口头承诺一定会执行判决。

  但两年多去了,被告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潘女士于今年1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月24日,法院抓到席某,在其身上发现一张民生银行卡。执行干警三去驻马店,查证其卡上流水约10万元。又查明其有门面房,经营活动频繁。但其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法院遂引导早请执行人进行刑事自诉。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无视国家法律、抗拒法院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已经严重妨碍司法执法,构成了拒执罪,遂对席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并罚款。听说要蹲监狱。此时的席某终于意识到法院依法执法的权威性,当即提出要与潘女士协商。席某的被捕也让被告陈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与法院联系。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至此,历时两年多的案件终于圆满结案。而席某涉及的另一宗正在诉讼中的借款纠纷案,也随之和解。(田明杰 王艳东董文媛袁刻攀)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