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进村开庭:邻里纠纷只为沟 对簿公堂终止休

2018年05月24日15:5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5月22日下午16时,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盛湾法庭到该县荆紫关镇汉王坪村对一起邻里间因排水沟产生的纠纷进行巡回审理,南阳市中院微直播团队全程跟随,并就庭审过程进行微直播。

  原告蔡某和被告段某是近邻,蔡某房宅在东,段某宅基东边空场与蔡某房宅西南方向毗邻,中间原有1米多宽的场地,场地中间有一条蔡某等四家共用的自然形成的排水沟。2015年农历腊月初,段某在宅基地东边场地1米多的地方建起了半人高的砖墙,后又在院墙上搭建彩钢瓦房。

  蔡某认为段某搭建的彩钢瓦房影响其房屋西南角雨期积水的排出和厨房的采光,对房屋造成严重损害。该纠纷经村里三次调解均未果,为此蔡某向淅川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段某拆除侵权砖墙、疏通排水道,并把新建的彩钢瓦房向西收缩一米。

  段某辩称,蔡某所述没有证据,也没有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宅基地的四至也不清楚,并没有占住蔡某的宅基地,也没有影响他的通风采光,更没有影响他的流水,他的房子以前流水从哪儿流还应该从哪里走,不应该从我院里走。

  经庭审程序,法庭认为: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原告仅提供一份“买房字据”材料,而没有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在有关部门登记并确认其权属的证明材料,在本案中不足证实其拥有合法权属的土地坐落、界址、空间界限等实际情况。原告诉称被告侵犯其相邻权,但未证实其所合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的实际情况如宅基地使用证所登记的界址、面积等,故对于原告的诉请,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万华锋宣布继续开庭并当庭宣布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清代文华殿大学士张英的一首诗“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让“六尺巷”的美谈流传至今。但随着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生活节奏加快,邻里之间交流越来越少,关系越来越疏远,哪怕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导致邻里关系的迅速恶化,甚至大动干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邻里关系纠纷案件,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该案,一方面是为了“以案普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另一方面是教育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邻里之间要多交流、多沟通,做到互谅互让,共同构建和谐乡邻。(生俊东 赵晖 白丞博 张长海)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