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老赖”两次被拘 最终认错让家人忙还款

2018年05月30日16:4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5月24日下午,被执行人史某某家属早早来到临颍县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全部执行案款交给申请执行人,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据介绍,2015年11月14日史某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聂某某借款2.5万元,并当天给聂某某出具借条一份,限期两个月。借款到期后,聂某某向史某某催要借款未果。无奈,聂某某将史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史某某偿还借款2.5万元及超期利息,诉讼费由史某某负担。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史某某偿付聂某某借款2.5万元,并从2016年1月15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付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史某某发放了法律文书,并责令其限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史某某既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也不报告其财产状况。执行干警为保障当事人利益,深入到被执行人史某某家中,对史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然而,史某某不听从干警劝说。于是执行干警依据法律程序对史某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史某某依旧不履行判决文书,临颍法院对史某某再次进行司法拘留。

  在第二次拘留期间,史某某及家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认错:“是我们对法律不了解,以为拘留过一次就可以不还钱了,以后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一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之后,他当场支付全部案款,案件最终得到执结。(田明杰 张盼盼)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