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严查违法回收药品

2018年05月31日10:3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5月25日起,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购销药品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工作将持续至今年8月份,整治重点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违法违规销售药品。中牟县食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针对全县药品流通领域着重查处的情形有:药品批发企业。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的;购销药品未严格审核对方资质,资质留存不完整的;药品的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者虚构销售流向,经营行为无法追溯的;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如实开具发票且随货同行的;企业销售人员通过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的。

  药品零售总部。零售连锁总部对下属门店管理未做到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计算机管理系统;向其它药品零售企业(非零售连锁门店)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的;对药品供货方资质未严格审核,留存资料不完整的;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索取发票、随货同行单等票据;药品的采购、验收未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零售连锁门锁店未经总部审核同意擅自外购药品的,未由总部统一采购、配送的。

  医疗机构。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的;对药品供货方资质未严格审核,留存资料不完整的;购进药品索取发票、随货同行单,或索取的发票等票据与药品实际信息不符的;购进验收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据悉,截至目前,中牟县食药监局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执法人员128人次,查验村级卫生所78家,诊所13家,连锁药店26家,零售药店18家。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摆放不规范、部分药品未按要求温度存放;发现无合法票证购进药品16家。少数连锁药店职业药师不在岗、零售药店药品购进记录不完整。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家,未发现劣质药品、过期失效药品。

  据了解,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局将全面落实“严审、严管、严查、零容忍”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解决当前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严格整顿药品经营使用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信息管理和发布,深入宣传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展示执法形象,推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王君杰 杨建英)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