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亲叔拖欠侄儿赔偿款 拘留后主动履行和解

2018年05月31日17:0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侄儿委托亲叔领取车祸赔偿款,谁料想,亲叔叔竟然耍赖占为己有,拒不归还。无奈,侄儿代某将叔叔代某瑞告上法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作为长辈的代某瑞仍不履行,当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8万元,其余款项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代某申请撤回执行,不再要求法院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2012年8月,在外务工的代某乘坐他人电动车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右腿截肢,构成三级伤残。后经当地法院审理,肇事车辆车主和肇事司机共赔偿申请人485641.86元。案件执行程序后,代某委托其亲叔代某瑞先后领取了各项赔偿款共计400000元。后代某向代某瑞索要赔偿款时,代某瑞仅支付了代某8000元,其余款项经多年追要,一直拖欠未给付。

  2017年7月,代某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邓州法院于2017年8月21日出具调解书:被告代某瑞应付其代原告代某领取的款项共计392000元,被告于2018年1月31日之前偿付原告款200000元;剩余款项192000元被告于2018年5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调解书生效后,代某瑞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年3月15日,代某向邓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得知“90后”的代某13岁时父亲去世,2012年因交通事故致残截肢,至今未婚,与其母亲和养女相依为命,生活困难后,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执行干警及时采取多种执行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证券、股票、公司信息、银行账户、互联网银行、车辆信息进行查控,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仅履行了3万元。

  5月23日,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代某瑞采取拘留、罚款等执行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被拘留后,表示悔过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5月29日主动履行8万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商定余款于2019年1月15日一次性付清,并由代某叔父、姨娘作为经济连带担保至款付清之日止。代某申请撤回执行,不再要求法院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生俊东 周博 文鹏 韩吉湘)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