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敦促履行义务 助力执行攻坚

2018年06月09日18:1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印发《敦促自觉履行告知书》,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送达,明确告知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位当事人应尽的法律责任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减轻执行压力,助力执行攻坚。

  《履行告知书》中列明,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不自觉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风险。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这些举措,将使被执行人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无法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无法享受高消费旅游、住宿星级以上宾馆;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学校;不得担任国企、金融机构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举措 强化了“审执一体化”意识,有利于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遏制执行案件增量,把有限的执行资源集中用于执行攻坚克难。(生俊东 闫佳 丁清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