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老赖”被查封房产后 主动履行还款

2018年06月13日10:5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快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以打促执”,通过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资源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等强制手段,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6月7日,该院通过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等一系列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足额履行其法律义务,快速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点赞。

  据了解,漯河市民赵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2014年6月份经朋友介绍向冯某、张某夫妻俩借现金2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每月利息2分。后冯某、张某的孩子因买房子急需用钱,遂向赵某讨要借款,但赵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归还。

  2017年10月,冯某、张某向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本息。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归还冯某、赵某两人本息36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仍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冯某、张某到源汇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查控团队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在执行法官多次与赵某沟通无果情况下将其房产查封,并告知赵某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评估拍卖其名下房产。看到法院真要评估拍卖其名下房产,被执行人赵某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执行和解。

  6月7日,赵某再次来到源汇区法院,将36万元本金及利息还给的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拖欠4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