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漯河法官成功抓获一名逃亡云南丽江的“老赖”

2018年06月20日10: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逃避法院执行,漯河一名"老赖"逃亡至云南丽江古城,在那有车有房,生活逍遥自在,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成功将其抓获。6月18日凌晨12:05,被执行人陶某进行完最后的体检后,终于进入了看守所,此刻我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也刚刚来临,陶某也只能在看守所过节了。

  往昔回顾:6月14晚7点,漯河市召陵区法院一行三人在经过一天的飞机和汽车行程后,终于到达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6月15日上午,该院执行法官到丽江市古城区公安分局祥和派出所办理"在逃人员"移交、接收手续,开具抓获经过,并向漯河市公安局申请撤网密码。下午到陶某曾经打工的地方--丽江某美容养生馆询问陶某的收入情况。

  6月17日上午11时,将被执行人陶某从丽江市看守所提出。下午2时许,在丽江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办理民航押送审批手续,晚上19:20到达新郑机场。

  抓捕经过:5月29日,陶某因涉嫌拒执罪被召陵区法院决定逮捕,召陵公安分局接到法院的决定后立刻将陶某信息发布到了"追逃网"上,6月11日晚22时15分许,丽江警方根据在逃人员预警在丽江市古城区某宾馆将陶某抓获,并立刻通知了漯河警方。

  案件起因:陶某在2016年以前曾多次向石某借款,陶某于2016年8月10日向原告石某出具借条855000元,后来陶某未按期还款,石某将陶某起诉至法院。

  2017年4月,召陵区法院判决被告陶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石某偿还借款本金85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10月1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2017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召陵区法院经过大量调查,发现陶某名下有两部汽车和一栋房产,并查实该房产正对外出租中。看来被执行人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但是却对法院判决置若罔闻,这已经符合了拒执罪的构成要件。(田明杰 袁刻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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