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郾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拒执罪案件 引央视关注

2018年06月21日11:1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这是怎样的一桩案件,居然引起央视的关注,让记者们长枪短炮聚焦法院?6月20日上午,一起涉嫌拒执罪案件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失信被执行人”改名换身份 煞费苦心逃避执行

  据了解,昨天开庭审理的拒执罪一案,源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程某与王某、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3日作出(2009)漯民一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王某、河南同泽置业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8日作出(2010)豫法民二终字第119号民事判决。

  执行过程中,王某不服(2010)豫法民二终字第119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5日作出(2011)民申字第1136号民事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王某、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但王某在收到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后拒不执行,多次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并进行高消费。为规避执行,进行改名并重新办理一套身份信息。因被执行人王某下落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可能在濮阳市有工程信息,执行干警通过网络进行多方搜索,意外发现华中师范大学濮阳附属中学开业典礼上宣传照片中,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法人和被执行人王某极度相似,经申请执行人程某辨认为同一人。

  “失信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犯罪事实清楚 当庭宣判结果

  “下面对王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庭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经过了法庭调查、激烈的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审判长当庭宣判了判决结果:王某应承担的还款义务尚余609万元及下面的例行应由王某还款,但王某拒不偿还,王某在客观上多次购买高档烟酒,价值达16万余元,多次在高档宾馆、酒店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用其父母的公司账户向其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儿子转款28万元,向深圳银行机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款170万元,其个人银行账户及其所控股的公司账户收支金额均超亿元,可认定为客观上具备有可支配的财产,具备偿还能力,主观上具备有能力履行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的犯罪故意,情节特别严重。王某辩称公诉机关指控不成立的意见,本院亦不予以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公开开庭审理宣判 引起央视关注

  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引起了社会公愤,也挑战着法律权威。程某与王某、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资金金额较大,被告虽然改名字、换身份、屡次拒不履行,但终究难逃法网。

  法官用心思辨,辨出了丑恶与良善;法袍威严,维持公道,公道就在字里行间。谁挑战法律谁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漯河市两级人民法院法院用足打击拒执罪利剑,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引起了央视的关注。还未开庭,中央电视台的记者的长枪短炮早已架好。

  当天上午9点,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公诉人逐一提供证据,并就被告、律师的疑问进行解释。详尽的法庭调查为此次公开开庭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田明杰 王艳东 宋庆党 陈金旭)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