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不还 漯河一“老赖”被拘后主动履行义务

2018年06月21日11:1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面对拘留决定,被执行人态度强横,还口出狂言,宁可被拘留也不还钱。6月19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用柔性措施辅以刚性震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

  据了解,2016年9月,吴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两人约定了还款时间,吴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庭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吴某确认拖欠吴某借款10万元,并承诺自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按月归还吴某2万元,直至还清欠款为止。协议履行部分后,吴某仍有6万元拒不偿还,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多次对其电话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吴某仍拒不还钱。6月19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吴某家中,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析理,但吴某依然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吴某却叫嚣称:“拘留15天算什么,我又不是没在里面待过!”执行法官转变执行思路,再一次耐心对其释法析理,告知其司法拘留后所欠债务仍需继续履行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吴某主动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源汇区人民法院在此告诫各位老赖:不要心存幻想,不要心存侥幸,只有认真履行才是唯一出路,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该院执行法官将最大限度的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的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