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人”王会岑为邓州法院点赞

2018年06月22日11:3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邓州法院执行工作扎实有效,我要让我身边的人都了解、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您们工作点赞……” 6月19日上午,“中国见义勇为好人”王会岑等人代表160名农民工将一面写着“情系农民工依法传大爱”的锦旗送到了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并连声致谢。

  2017年9月,王会岑等人因劳动报酬纠纷分别向邓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认为该系列案属涉民生类案件,决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快速审理,最终判决福建某公司、周某等支付王会岑等人劳动报酬共计127万余元。一审判决后,福建某公司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后,福建某公司推诿不履行,邓州法院快速将福建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迫于压力,福建某公司同意承担该公司应当承担的费用。但由于王会岑案件中的另一被执行人周某患病已瘫痪在床,法院经“四查”后发现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当执行法官告诉申请人王会岑结果的时候,王会岑觉得讨回欠薪无望,脸上露出无奈的愁容。

  后经执行干警询问得知,王会岑于2015年9月入选中央文明办发布的“中国好人榜---见义勇为好人”榜单,他10多年来坚持做好事,他在三天时间里,路遇两起严重车祸,在无人施救的情况下,他冒着被讹诈的危险救出两人;他意外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大鲵,面对30万元的诱惑不动心,无偿捐献给国家;他跳进2米多深的水塘勇救落水儿童;他义务帮农民工讨薪4起,累计讨回欠薪97.2万元;他冒着生命危险,从“武疯子”刀下救出6名儿童1位老太太和2位成年人;另外,他还捐资助教,资助贫困大学生,帮助贫困老党员……2016年,他又被评为南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英雄已流血流汗,坚决不能让好人再流泪。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福建某公司,经过沟通协调,鉴于周某的特殊情况,福建某公司决定垫支周某应承担的1万元,至此该案难题得以化解。当福建某公司将127万余元全额打入邓州法院账户,邓州法院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款支付申请执行人王会岑等人,涉及到的15件执行案得以执结。(生俊东 周博 文鹏 黄彦兵)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