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不还 漯河“老赖” 一听被拘留马上还钱

2018年06月26日13:4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6月25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马某司法拘留15日,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促使“老赖”尽快履行。

  据了解,被执行人马某与申请人潘某系同窗好友,马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2012年11月,马某向原告借款15万元,并写下借据一张,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经潘某多次讨要未果,遂诉至法院。经判决,马某应偿还潘某借款15万元以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马某置若罔闻、拒绝履行。2018年3月22日,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诉讼文书,被执行人马某一直未履行,也未报告财产。多年老债置之不理,以为就能逃脱清偿义务,执行法官用法理、情理告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时,被执行人马某却谎称自己没钱,拒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经法院查控,马某在建设银行储蓄卡上有存款3062.14元,遂将其账户依法冻结。马某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气汹汹的找执行法官理论,态度蛮横,声称情愿坐牢也没钱还债,随便申请人怎么样,挑衅司法权威,一副不把法律当回事的姿态。法院认为马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一听要被拘留,马某才感觉到害怕,主动要求联系家属履行5万元。执行法官以法析理,促使马某与潘某达成和解协议,马某承诺剩余欠款一年内还清。随后法院解除了对马某的拘留。

  该案的执行,给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权益,源汇法院坚持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规避、妨害执行等行为,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为构建诚信社会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