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社局:多措并举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到位

2018年06月28日11:3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需求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温县人社局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到位。

  一是实行资金预付,让群众看得起病。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得起病,把“先诊疗,后付费”,落到实处,该局积极开展资金预付管理,由医疗保险中心向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后预付880万元“先诊疗,后付费”周转金,专项用于解决困难群众住院期间垫付的医疗费用问题,困难群众住院时不需缴纳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只需出院时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二是 实行“一站式”结算,让困难群众少跑腿。在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救助和托底救助,解决了群众为报销医药费多次跑的问题。“五合一”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在困难群众出院结算时,即可享受到五种医疗补偿救助。

  三是实行“三卡”制,让群众心底清。医保政策比较复杂,为了让群众切实掌握政策,该局实行了“三卡制”,对全县每名困难群众发放一份医保政策宣传卡,对入院的患者发放一张入院告知卡,出院发放一张医疗补偿明白卡,并定期打印补偿明白卡张贴在困难群众家中,进一步提高贫困患者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让群众明白就医,放心看病。

  四是从严监管,让群众少花钱。为保证让困难群众看病少花钱,该局对医疗单位强化监管,对困难群众的住院病历进行逐份审查,在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坚持“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原则,严把住院指征,坚决避免过度医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切实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对确需住院治疗的困难群众,在乡、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的不合规费用严格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3%和7% ;对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不得计入医疗总费用。

  2017年以来,全县基本医疗保险补偿3996人次1369.3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补偿1390人次202.7万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补偿1390人次312.2万元。 (王辉 郑保华 任应齐)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