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豪车出境游 漯河一“老赖”欠钱不还被依法拘留

2018年06月28日16:3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赢了官司的人总盼着能早点把欠款拿回来,一些原告甚至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然而,欠钱的“老赖”却总有千万种不还钱的理由,甚至过着奢侈的生活。6月27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为惩戒和威慑失信被执行人,对一名自己过着高消费生活而拒不归还欠款的老赖实施惩戒措施。

  据介绍,漯河市民罗某和池某是一对夫妻,2015年初,两人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朋友李某借款67万元,其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经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罗某夫妇应返还借款及利息共7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夫妻俩拒不履行义务,且经查询两人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

  2017年,罗某夫妇迫于压力偿还3万元后,剩款一直未履行偿还。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做两人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但夫妻俩依旧无动于衷,毫无还款之意。直至今年6月中旬,执行申请人李某反映,池某目前住在漯河城区某高档小区,还开着豪车进出,且多次出入高档场所,生活过得相当奢侈,李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对此,执行法官经询问后查明,虽然豪宅与豪车不在罗某夫妇名下,但的确由他们享用。执行法官经调取出入境记录发现,池某今年曾多次前往香港、澳门等地。

  6月27日,执行法官将池某传唤到法院,池某依然坚持无钱偿还,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最后,执行法官果断对池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后,池某的态度有了较大转变,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将积极履行义务,督促家属尽快筹款。

  拘留“老赖”是为了对其起到震慑作用,拘留只是手段,执行才是目的,希望有执行能力却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老赖”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立即履行相应义务,否则有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罚。(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