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法官耐心调解化积怨 交通肇事后终赔偿

2018年06月29日14:2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舞阳县人民法院迅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也重新言归于好。

  据介绍,2017年1月29日,舞阳某交通运输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该公司大客车与孙某架设的沙石输送带发生碰撞。在避让中,吴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发生碰撞,吴某受伤,两车及输送带损坏。驾驶员王某负主要责任,孙某负次要责任,吴某无责任。法院判决被告舞阳某交运公司赔偿原告27153.3(已扣除支付的15000元),被告孙某赔偿18065.70元。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两被告各自负担1708元和747元。

  判决书生效后舞阳某交运公司已履行完全部义务,但孙某拒不履行。2017年5月,吴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孙某家境贫困且认为自己是外地人,法院包庇本地人,对立情绪极大,虽经法院多次执行,孙某均以无钱为由搪塞。孙某曾在春节前悄悄塞给承办法官1000元希望法官能帮帮忙,承办法官批评了其行为并转交成案件款。3月25日孙某因拒不履行义务被法院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

  为使两家消除积怨,保证社会稳定,执行人员经过多次深入村支部、村委会了解情况,给原、被告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原、被告的家人进行交流谈心,说服他们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吴某同意让步,孙某的妻姐愿为其履行义务。近日,在该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一次性履行完毕。(田明杰 马世杰 蔡强)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