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集中宣传贯彻《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8年06月29日16:4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范和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公共文明素养,推动中牟县文明城市创建和都市田园新城建设,6月29日,该县举办了“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 创文明城市”学习贯彻《条例》集中宣传暨签名活动启动仪式。

  中牟县委副书记李晓亮在启动仪式上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中牟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全县上下一定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争当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引导者、践行者,不断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李晓亮要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上来,不等不靠,抓好落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高潮。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条例》各项任务。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各负其职、各尽其责,抓好宣传氛围的营造;紧盯治理重点,强化治理措施,以点带面抓出实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贴近实际、体现特色;加强作风建设,探索长效机制,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工作落实。

  李晓亮强调,要明晰责任,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要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把《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当中,加强对各单位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法制办要对各执法部门有关《条例》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着力解决好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县广电总台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县直及驻县各单位都要讲政治、顾大局,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承担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启动仪式上,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鸿欣宣读了《中牟县学习宣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方案》,全国“四个100”优秀志愿者代表闫思帆向全县人民发出《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倡议书》,相关职能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启动仪式上还向县直机关、学校、企业、工地、景区、乡(镇、街道)的代表发放了《条例》文本。

  仪式结束后,参加仪式的县领导还与志愿者代表一起在“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 创文明城市”条幅上承诺签名,并现场开展文明行为劝导和咨询服务。在场市民表示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拒绝不文明行为,共同为中牟文明城市创建和都市田园新建设贡献力量。(王君杰 张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