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源汇区法院多方联动 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2018年07月04日10:4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2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从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领到了8.3万元的赔偿款,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了为我要回了救命钱!感谢这么多好心人帮助我!”

  据了解,2016年9月10日,申请人李某受被执行人王某的雇请为刘某建房,当日下午在工作中因脚手架散落致申请执行人李某跌落在地受伤,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李某的伤为九级伤残。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支付李某各项费用共计96950.26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分文未付,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被执行人王某便一直在外地打工。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均未果,且经查被执行人王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僵局。2018年6月29日,执行法官又一次来到被执行人村中,找到王某的哥哥,但是他抵触执行,拒不提供有关线索。在执行法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劝导下,王某哥哥的态度才有所缓和。

  该院执行法官向其哥哥释明:针对王某故意拖延执行,法院将对其司法拘留进行惩戒。现被执行人王某“玩失踪”,公安机关将协助法院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在今年6月初,漯河市顺河分局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查找,一但发现被告执行人,立即进行控制并送交被控制地拘留所。

  执行法官通过其哥哥向执行人王某发出拘留预告书,告知王某在十五天内支付执行标的款96950.26元,释明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将承担被司法拘留的后果。这一举措果然有了效果,三天后,被执行人王某打来电话说要求与申请人和解,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支付李某各项费用83000元,余款李某自愿放弃。

  签订协议后,王某主动把83000元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一起涉民生案件因拘留预告书而得以和解执行,充分彰显了拘留预告书的威慑力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