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法院院长亲自办理执行案 措施得力教科书式执行做表率

2018年07月04日15:2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没想到院长能亲自执我的案件,太感谢了”,7月3日上午,当事人吴某将一面书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手中,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吴某在2017年的10月份,借给闫某22600元,约定一个月内归还,但到期后,闫某却一直借故推托,无奈吴某将其诉至法院。法庭上的闫某迫于压力,要求与吴某和解,吴某念及情面,大度的免去了零头2600元;在庄严的法庭上,闫某当着法官的面当场支付现金2000元,并承诺余款分两批履行,于2018年4月16日前归还10000元,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剩余的8000元全部归还,如果未按期履行协议,情愿按原借款金额22600元归还吴某,并按月息2%计算利息。看到协议达成,原告吴某感动之余,还大方的承担了该案诉讼费。

  法院调解书生效后,随着履行期限的届满,闫某第一期还款没有履行,第二期不可能还不履行吧?吴某仍旧充满着期待。

  到了2018年5月21日,闫某仍旧没有还钱的意思,吴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让吴某深感意外的是案件竟然分到了杨长坡院长手里,吴某心里不免有些忐忑,工作那么忙的院长会有空办这个小小的案子吗?

  谁知案件的进展出乎吴某的意料,案件虽小,百忙之中的杨院长一丝都没有耽搁,亲自制作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督促助手尽快送达;通知的期限一到,得知被执行人闫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遂即签发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将闫某予以司法拘留。拘留后,闫某仍旧抱着大不了住几天的幻想,还是不愿履行;杨院长立即签发搜查令,对闫某家予以搜查,当场搜查出现金900元、金项链一条、金耳圈一对,并对其家值钱电器予以登记,责令其不得转移。随后亲自提审闫某,对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刑事后果。

  一系列教科书式的执行强制措施,让闫某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乖乖动员家属履行了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自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院领导办案。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带领执行干警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郭亚伟 杨松播)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