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检察院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

2018年07月17日10:0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13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向市委政法委呈报的《情况反映》第46期“宝丰县检察院依托驻环境保护领域检察官办公室发现并提起全市首例环保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上,平顶山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作出重要批示:“检察公益诉讼有力拓展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内涵与外延,既是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新方式,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宝丰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提起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带了个好头,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力度,推动我市公益诉讼健康发展。”

  据悉,7月4日,宝丰县检察院提起的王某等4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该案是全市检察机关在环保领域提起的全市首例、全省标的额最大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中,宝丰县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提起诉讼,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等4人承担破坏环境的民事责任,赔偿危险废物处置费用988000元。庭审中,检察官就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和警示教育意义进行释法说理,被告人充分认识到其违法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一被告人亲属庭审后主动赔偿危险废物处置费用10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达到了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宝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京伟要求,全院干警要把市委政法委黄庚倜书记对检察工作的肯定与鼓励作为前行的动力,进一步创新监督载体、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方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蔡长伟 黄丽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