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建实践教育基地

2018年07月18日09:5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16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在邓州法院隆重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党组成员、副院长时玉尧等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沙岩林主持。邓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庭长张剑波、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王宇坤分别代表实践导师和参加实践学生作了表态发言。

  签约仪式上,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共同在《西北政法大学实习基地协议》签字,陈玺副向杨俊华授予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牌匾,邓州法院正式成为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双方正式建立院校实践教育合作关系。

  杨俊华首先代表邓州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西北政法大学在邓州法院设立实践教育基地表示由衷的感谢,对陈玺副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杨俊华介绍了邓州市基本概况,重点讲述了“忧乐精神”、“雷锋精神”和“渠首精神”,以及在南阳地区出现的“两个现象”,即南阳作家群现象和南阳法学家现象。

  杨俊华言简意赅地介绍了邓州法院现状,并高度赞扬了西北政法大学在法学教育方面的实力。他说,此次“学校--法院”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对于邓州法院未来的发展意义非凡,对于提高人才素质,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希望全体干警能够以此次教育实践基地共建为契机,加强学习,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素养,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他要求大家,要虚心学习,学习青年学生掌握的系统法学理论,学习他们身上的朝气、锐气;要精心指导,在学业上求精、在作风上求实,使学生们熟悉审判实务全流程;要严格要求自己,作为法律人要做到“良知、良行、良言”,要有家国情怀、大道大义;要做到热情关爱,解决好实习生们的食宿问题及其他生活问题。他希望,参加实践教育的同学们要将所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对接起来,影响和带动邓州法院“学习型法院、创新性法院”的建设。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对西北政法大学的历史、教学规模、学科设置、办学成就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参加暑期实践的同学们提出期望和要求:严守纪律,按照法院和实践教师的安排,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法院分配的工作;虚心学习,了解司法实践的基本要求、基本规律、基本流程;团结友善,在工作中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关心,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生俊东 周博 文鹏 王朋)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