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卢氏一当事人在法院查阅卷宗时竟撕碎欠条填到口中

2018年07月20日11:10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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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僧某燕损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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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僧某燕被依法拘留

  大河网讯 案件当事人查阅卷宗时,竟趁法院干警不备撕碎卷宗中重要证据,并填在口中意欲吞下......7月17日下午,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会见大厅发生“奇葩一幕”,抢夺、损毁法院卷宗重要证据、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的当事人僧某燕被卢氏法院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2016年,僧某燕因购房合同纠纷与人对簿公堂,被法院判决偿还购房款70000元。判决生效后,僧某燕拒绝履行,2018年6月29日被卢氏县法院司法拘留15日。

  7月17日下午,从拘留所出来3天的僧海燕来到卢氏县法院,要求查阅当年的审判案案卷。法院干警按照法律规定耐心为其提供服务。在干警翻阅到案卷中当初僧某燕为原告书写的欠条时,僧海燕趁干警不备,突然将卷中的欠条抢到手中进行撕扯,并填到口中咀嚼。干警及接待大厅的保安迅速冲上前制止,将其手中和口中的纸屑取出,发现这份关键证据已经被撕碎,无法恢复。

  僧某燕在人民法院公然损毁案卷重要证据,其行为已构成严重妨害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卢氏县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

  可悲的是,僧某燕对自己荒唐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也一无所知,当法官告知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时,她竟然说:“我撕的是我自己写的东西。”在法官的耐心教育下,僧某燕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的严重性,写检查表示悔过。(赵富林 薛少林)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