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老赖”不到被拘心不慌 “两进宫”后终还钱

2018年07月27日10: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25日晚上9点,在漯河市源汇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案件顺利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据介绍,2016年12月4日,被执行人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申请人李某从省道107线由南向北驾驶,在行驶过程中,与夏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造成唐某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漯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夏某承担次要责任,李某不承担责任。此事故给李某造成经济损失近20万元,经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由唐某赔偿李某65243.2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拒绝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李某申请执行。

  源汇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唐某发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之后又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在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情况下把纠纷化解掉,经做工作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放弃27243.2元,只需要唐某支付38000元时,唐某仍拒绝履行。

  2018年5月18日,在再次做工作无效后,法院对唐某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7月25日,执行法官再次通知唐某到法院做工作,但其仍表示“法院要拘留就拘留,钱现在没有”,唐某认为已经被法院拘留过一次,法院不会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和解无望,执行法官决定再次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当看到拘留决定书时,唐某终于急了,表示要电话联系其父母商量决定。电话联系后,唐某的父母表示要来法院了解情况,此时已经下午五点五十分了,离下班时间只有十多分钟。看到有和解可能,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他们进行说理普法。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该案最终和解,案件顺利执结。做完和解笔录,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大家还没吃饭,天早已黑了。

  从事执行工作,中午一、两点还在执行路上加班加点的事常有,有时要深夜执行。对于执行法官来说:“只有尽心,当事人满意,才能对得起职业。”(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潘泽豫)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