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一宾馆拒不落实住宿实名登记 被开十万元罚单

2018年07月27日18:2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登记住宿旅客的信息,是宾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汝州市区春天宾馆竟然连续未落实住宿实名制,最终被汝州警方开出10万元的“反恐罚单”,其负责人同时也被处罚。

  2018年2月2日、3月12日,汝州公安机关两次对该市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春天宾馆屡次存在未出示身份证可以办理入住,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情况,该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其负责人处以罚款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7月12日,公安机关再次对该市旅馆进行检查时发现春天宾馆依然存在使用他人身份证可以登记入住,未按规定对住宿人员身份进行查验核实的情况,责令其整改,在其拒不改正的情况下,于7月20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汝州警方对该宾馆予以十万元罚款的处罚,对该宾馆负责人丁某某并处一千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货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蔡长伟 韩恒超 胡召甫)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