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案件

2018年08月15日11:2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018年8月14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首次联合许昌保险行业协会在襄城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案件款达4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2018年6月13日上午九点20分,在河南省襄城县襄城公路汾陈乡乔庄西头,崔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库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库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崔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库某无责任。

  据了解,死者库某40多岁,至今未婚。库某姊妹三个,哥哥于2011年意外去世,嫂子改嫁,留下一个未成年侄子一直由库某抚养,库某姐姐早已出嫁。还有一个将近80岁的老母亲也由其赡养。库某去世后,家里的条件一下子变得格外紧巴。车主崔某家住农村,其经济条件也很一般,现在车主崔某还在拘留期间,如果不能取得库某家属方的民事谅解,很可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双方在事后也多次协商,库某家属提出要车主方赔偿14万左右才会不追究崔某的刑事责任,对于条件一般的崔某家属实在是无法支付如此之多的巨额赔款,遂表示拒绝。

  襄城县道交一体化中心于2018年7月31日受理了该起案件。该中心调解员通过对案件的了解,意识到双方的矛盾在于对法律法规都不太了解,才会导致过高的要求,造成双方协商不成。为了让双方明白过高的要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该中心调解员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的理赔试算功能让双方当事人明白了,任何赔偿项目都是有"标准"的,都是有法律法规的,并且拿出了以前调解成功的同种类型的案件,让当事人自行查阅,以"类案同判"的办案方式,让当事人明白了过高的无理要求只会加大双方的矛盾,不利于调解。同时该中心联合保险行业协会专职调解员就保险赔偿的部分,也进行了调解。经过法院、保险行业协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由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前在豫K号小轿车在该公司投保的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责任范围内按责赔偿申请人库某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等费用合计380000元。二、由申请人崔某赔偿死者库某补偿款70000元,库某家属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崔某的刑事责任,并出具谅解书。三、库某家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就本次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一次性处理结案,今后双方再无纠葛。该协议经襄城县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至此,此案圆满结束,双方家属握手言和,积压在双方心头已久的矛盾慢慢的消散开来。看到双方家属此情此景,各方调解员也露出久违的笑容。

  襄城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是集法院、保险行业、交警队、司法局等各方力量为一体的中心,很大程度的方便了群众,并把为人民服务这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自2017年7月份运行以来,一直受到各方领导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好评!(李海峰 黄箫亮 崔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