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法院高擎执行利剑为32位农民执结75.1万元赔偿款

2018年08月17日10:5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018年8月13日上午10点,在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仪式上,该市陵头镇32位农民兄弟领取了75.1万元的赔偿款,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2017年5月,汝州市陵头镇宋某某等32户葡萄种植户在被执行人汝州市陵头镇万里销售部和杨楼镇益肥销售部购买了农药,使用后,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葡萄出现落果现象,32户葡萄种植户损失惨重,农户们欲哭无泪,遂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宋某某等32户农户从汝州市陵头镇万里销售部和杨楼镇益肥销售部购得农药,二销售部都是从鲁山好佳公司进货,鲁山好佳公司是从周口市淮阳县益农公司进货。2017年11月2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周口市淮阳县益农公司赔偿原告宋某某等32户农户损失共计75.1万元,鲁山好佳公司等三被告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后鲁山好佳公司、汝州陵头镇万里销售部和杨楼镇益肥销售部等三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18年2月27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四被告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18年6月23日,经宋某某等32户农户申请,汝州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汝州市人民法院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执行专案组,第一时间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执行通知书送达四被执行人后,周口市淮阳县益农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鲁山好佳销售门市负责人张某某、汝州市杨楼镇益肥销售负责人范某某均拒不履行义务。汝州市陵头镇万里销售部负责人杨某经做工作同意还款。

  2018年7月16日,执行干警们顶着酷暑赶赴周口市淮阳县益农公司调查取证。在周口市淮阳县益农公司院内,由于调查时间较长又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执行局三位执行法官不同程度出现中毒症状。青年法官高攀超因拍摄取证距农药过近,中毒严重,身上出现大面积红斑并伴有发烧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输液治疗。经多方调查,周口市淮阳县益农公司确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针对以上情况,汝州法院经周密调查,迅速查清了汝州市杨楼镇益肥销售部负责人范某某和鲁山好佳销售部负责人张某某下落。于2018年7月17日对二被执行人同时开展了拘留行动,汝州杨楼镇益肥销售部负责人范某某被依法拘留,迫于压力,范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鲁山好佳销售部负责人张某某侥幸逃脱。

  2018年7月20日,汝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志军带队,调集全局警力二次赴鲁山进行司法拘留,执行干警们冒着将近40度的高温,蹲点守候,被执行人张某某闻讯外逃江苏镇江,汝州法院随即向汝州市公安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查明了张某某在江苏镇江的具体位置,准备前去拘留。一系列措施极大地震慑了被执行人张某某。2018年7月31日,被执行人张某某委托律师到汝州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履行义务。2018年8月10日,执行案款履行到位。2018年8月13日,32位农民兄弟领到了赔偿款。此时,距离立案时间仅有50天。

  2016年3月以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致力于克难攻坚,竭尽全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先后组织开展“百日执行风暴”、“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等一百余次集中执行活动,通过曝光失信黑名单、设置电话彩铃、限制高消费、典型案例宣传、舆论高压等措施全方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采取搜查、查封、扣押、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全力打击拒执行为。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31日,共执结案件5991件,执结标的额8.437亿元,审结拒执罪案件335件,判刑315人,采取拘留措施773人次,将3865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彰显了法律威严,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郭志军 张 旭)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