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源汇区法院强制执行疑难案件 让失信人无处遁形

2018年08月24日13:1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8月21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结一件拘留后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案件,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打击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让其意识到司法拘留不再是“避风港”,而是追究拒执罪的“敲门砖”,改变了一些当事人认为的“最多拘留我十五天,不兑现法院也没办法”的错误认识。

  据了解,2015年2月5日,刘某借给魏某20万元,借款期限到2016年2月4日,约定月利率为16%,当时魏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经刘某多次讨要,魏某均未偿还。刘某起诉至源汇区法院,判决书生效后,魏某拒绝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源汇区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之后刘某即外出躲债,玩起了失踪,执行人员多方查找也没有找到其下落,其家人也不配合。日前,执行人员获悉,父亲节刘某可能要回家。

  2018年8月18日,执行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去找刘某,于当日上午找到了刘某。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告知其拒不履行、规避执行将带来的法律后果,刘某依然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据悉,在拘留的第三天,刘某认识到不履行不但被拘留还可能被判刑。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即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使本案执结。(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