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中原”巡讲团走进平顶山

2018年08月24日13:1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8月21日下午,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中原”集中巡讲团走进平顶山市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主持活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全营致辞。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市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察委、法院、公安、司法、财政、食药监等30个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活动。


  巡讲活动中,省检察院巡讲团成员、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红建以《行政诉讼的理论、制度与实践》为题,从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背景、定位、内外环境、新增条款解读、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实践中的案件范围等10个方面进行讲授;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案件管理组组长杨金坤从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整体办理情况、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开展工作等4个方面进行讲授。两位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引人入胜,精彩纷呈,从理论高度和实践角度给大家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授课结束后,侯民义说,这次专题宣讲使我们收获很大,让我们加深了对公益诉讼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明白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强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也有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深了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体系中功能作用的认识,我们进一步明白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公益是其基本要义,我们要始终坚持公益诉讼的关键特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各种公益受损的主要表现形式,防止将公益诉讼泛化;加深了对检察公益诉讼本质的认识,我们进一步明白了公益诉讼不是检察机关的监督之诉,公益保护才是诉讼的“牛鼻子”。公益诉讼中的监督本质在于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制约,只要能够制约就是法律监督,只要不影响制约就不损害法律监督。加深了对检察机关与其他公益保护主体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公益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不仅需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各自的职权进行保护,也需要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的积极参与,才能取得最佳的保护效果。加深了对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措施和方法的认识,我们进一步明白了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怎么样摸排案件线索,如何把握好关键环节,如何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如何加强沟通协调,如何提升队伍素质,如何进行宣传引导。我们要将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思想的升华,理念的更新,工作的动力,在市委的领导下,与全市相关部门一起,把公益诉讼工作扎实稳妥地向前推进,为平顶山高质量重返第一方阵贡献更大的力量。(蔡长伟 任一鸣)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