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拒赔偿 漯河一“老赖”被依法拘留15日

2018年09月03日18:0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8月30日,因被执行人蔡某拒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款,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蔡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系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在后期执行中该院将对该类案件的被执行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据了解,2016年9月15日,蔡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何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何某受伤。何某在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4天,共花去医疗费27635余元。后经漯河市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何某的伤构成九级伤残。

  2017年2月,何某向源汇区法院起诉,要求蔡某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100000元。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依法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被告蔡某赔偿原告何某80000元的协议。然而协议达成后,蔡某未能遵守自己所达成的协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年5月,何某向源汇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蔡某拒不接听执行人员的电话,并将执行人员电话添加到黑名单,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家中寻找未果,蔡某采取躲避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后经查询被执行人蔡某在舞阳县城开餐厅,在证实该信息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往舞阳,对蔡某实施司法拘留。(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