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为赖180万货款招数用尽 以身试法“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8年09月13日10:1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巩义市芝田镇的刘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原是郑州某重型机械公司的总经理,身家千万,却因逃避债务,自毁前程,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2015年3月,郑州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急需800多吨钢板,刘某代表公司和朱某签订了采购协议,双方就资金来源、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进行约定,由朱某垫付资金,从安阳采购所需钢板。

  协议签订后,朱某积极筹资、联系货源、进行供货,2015年5月,800多吨钢板经该公司员工验收后全部入库。然而,机械公司在支付65万元后就不再支付剩下的180万元货款,这让朱某慌了神。经过多次催要,在机械公司和刘某均拒绝支付的情况下,朱某将该机械公司和刘某起诉至法院。

  2017年8月,法院判决机械公司和刘某支付货款、利息及违约金。但是,在法院判决生效直至朱某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二被告均未履行支付义务。

  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首先从和朱某签订合同的公司经理刘某入手,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网络查控,同时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经过执行干警们耐心细致的调查,发现刘某已经于2016年3月从机械公司离职,并且在2017年10月转让了自己所持股权。

  针对这种故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执行干警决定一查到底,决不能让失信被执行人得逞。2017年11月,刘某名下的一辆车被查封,但未能实际扣押。2018年8月12日,执行干警前往巩义,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随后以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迫于压力,将所欠的183万元案款支付完毕。

  据了解,虽然刘某支付了所欠的货款,但他转移财产,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王君杰 黄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