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起 濮阳市各相关市场主体一律停止 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

2018年09月18日16:39

来源:大河网

  昨日,自濮阳市获悉,为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品牌建设的直接行政干预,按照统一规定,自9月20日起,濮阳市各相关市场主体一律停止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濮阳市共有131件荣获“河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受此影响。

  为确保政策调整平稳过渡,保障相关市场主体权益,自9月20日起,濮阳市各相关市场主体一律停止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同时,对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在9月20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允许使用到12月31日。

  为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濮阳市各级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同时,对符合中国驰名商标申报条件的,濮阳市各级工商部门将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申报,积极发挥中国驰名商标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用。“下一步,濮阳市各级工商部门将把握商事制度改革和商标便利化改革的良好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培育、创建自主商标品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濮阳市人民政府


编辑:娄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