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区法院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廉洁过节 

2018年09月21日17:0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9月21日,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向全院干警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监督,确保廉洁过节。

坚决执行“六个不准”。不准用公款违规购买月饼等节礼;不准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不准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不准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准违规公款接特;不准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在内部食堂,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观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变相借用、租用车辆或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喜庆事宜;严禁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严格工作落实,坚决查纠追责。印制《机关安全稳定值班表》、《节假日期间规范警车管理制度》张贴在一楼大厅,并报告市法院和各带班领导,并由监察室备案。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履职,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脱岗,发现问题应妥当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据悉,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部门,一律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 (田明杰 袁刻攀)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