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恋”半年被骗11万 “女友”竟是个小伙子

2018年09月25日13:5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90后小伙张某冒充单身女性,通过微信聊天,虚构身份信息,编造种种借口,半年内骗取一男子11万余元。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张某退赔被害人李某人民币113767元。

  2017年6月份,被告人张某使用微信名为“栀子花开”的微信号,假借女性身份,自称“黄依依”,通过微信群聊添加被害人李某的微信,以发展恋爱关系为名,与李某通过微信聊天。为进一步取得李某的信任,张某找了些女性的照片发给李某,谎称照片上的女子就是自己,并在日常生活中对李某嘘寒问暖,非常关心。2017年6月份至2017年12月份,张某以姥姥去世、父亲生病、父亲去世、买车、租房、购买化妆品等为由欺骗李某,多次向李某借钱,李某为了能与“黄依依”继续发展“恋爱”关系,通过微信转账、红包的形式给张某的微信号转账共计113767元。

  2018年1月5日张某在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新华城市广场肯德基中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有较好的悔罪态度,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微信、QQ等网络沟通平台,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便利快捷,但以此为依托的犯罪也随之出现,大家一定要提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护意识,与陌生人加微信、QQ等社交平台好友时要谨慎。在网上交友时,不要轻信对方,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蒙蔽;在网络交流时,涉及资金交易时,自己要注意多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发现被骗后,要及时报警。(生俊东 丁清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