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建立“巡后评估”制度 着力提升巡察质效

2018年09月29日16:5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更好地促进巡察工作健康、有序、有效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巡察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巡察工作流于形式,今年以来,舞阳县建立巡察组巡后成效评估制度,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明确评估标准。“巡后评估”主要包括巡察报告、问题线索和“满意度评价”等方面,实行积分制。巡察任务指各巡察组每轮巡察发现问题、巡察(回访)报告、移交线索和提交专项报告等内容;各巡察组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为巡察报告合计分数、问题线索合计分数、满意度分数、加分事项、扣分事项合计分数五项之和。

  多维立体考核。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组织巡察办班子成员、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对巡察组工作实绩、工作状态、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打分测评,年终以百分制方法进行汇总。巡察任务、日常管理考核安排在年终进行,采取各巡察组自评和互评的方式按百分制进行无记名打分。

  严格结果运用。“巡察后评估”考核得分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作为评选优秀巡察组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专职巡察干部(含抽调人员)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对评估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绝不护短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田明杰 陈玥彤)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