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男子网上攻击谩骂法院干警被拘留

2018年10月23日16:5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0月19日,卢氏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捏造事实,通过网络攻击、谩骂法院执行干警的治安案件,男子祝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0月10日,网名为“卢氏县包青天”的网友在百度卢氏吧发帖,对卢氏县法院一名执行干警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造成负面影响。舆情发生后,卢氏县法院高度重视,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被骂干警也向公安机关报案。卢氏县公安局迅速对“卢氏县包青天”虚拟身份进行查实并落地查证,很快确定该网友为家住杜关镇的祝某。

  经调查,戎某与祝某离婚纠纷一案,卢氏县法院于2011年5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祝某给付孩子抚养费及经济帮助费等。判决生效后,被告祝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戎某申请强制执行。为躲避法院执行,祝某长期外出务工不在家,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无果,祝某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搁浅。前不久,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称祝某回来在杜关街上开了复印店。 2018年10月10日,执行干警到杜关街找到了祝某,经过交涉,强制执行回了案款。

  祝某心怀不满,当晚就在百度卢氏吧用ID名为“卢氏县包青天”的账号发帖,捏造事实,编写“顺口溜”对当天参与执行的一名干警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以此来发泄不满情绪。

  10月17日,公安民警依法将祝某传唤到案。祝某对自己捏造事实网上发帖,对法院执行干警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认识到了错误,当晚删除了贴吧所发内容。10月19日,卢氏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对祝某处以五日行政拘留。

  伴随着轰轰烈烈的执行热潮,硬起手腕,打击老赖,已不再是高亢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法院执行干警作为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者和捍卫者,在解决执行难的艰难道路上,其人身权利也迫切需要得到保护。卢氏县法院这次联合公安机关打击在网上公开谩骂、攻击执行干警以泄私愤的行为,是成功处置攻击、谩骂人民法院干警、阻挠执行违法行为的成功案例,彰显了卢氏法院攻克执行难的信心与决心。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上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网络不能成为发泄不良情绪、故意伤害或报复他人的工具,对编造、传播谣言或辱骂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赵富林 韩若雪   张海龙)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