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开花

2018年10月31日14:1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力推进的中心工作。西峡县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抓服务、围绕改革抓创新、围绕队伍抓规范,着力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升级贯通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组建协同推进的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队伍,为满足辖区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做出了积极贡献。

  打造实体平台,展示司法行政新形象。高标准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目标,投资1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了300余平米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设置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引导台、服务区、等候区,配备法律咨询机器人、触摸查询一体机、高清电视演示屏等便民设施;二楼设置了社区矫正服务窗;三楼设有私密接待室、心理矫治室、档案资料室、图书阅览室、荣誉陈列室、传树争做教育展馆等12个功能室。中心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服务周到,构建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一站式窗口服务。

  全面建立覆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各乡镇街道统一标准全面部署,依托司法所,全员入驻,集中办公,设接待大厅,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服务方式上实现当面咨询、网络查询、律师、公证、法援、司法鉴定材料预审、服务预约、限期办理的工作新模式,为辖区百姓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19个乡镇、街道全部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展开。

  普遍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全县299个行政村居委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吸收专兼职调解员担任村级法务助理,经常坐班,重点收集全村居民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传递信息,沟通协调相关服务人员送法进村进社区现场服务。整合3个律师事务所和4个法律服务所70余名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19个乡村法律顾问团,每乡镇一个,推行定期下乡坐诊,集中处理涉法事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现场调解民间纠纷,实现服务资源共享,达到法律帮扶全覆盖,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织密网络,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建立职责融合机制。整合机构人力资源,开展集团作战,组织动员得力干警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依法治县办、基层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律师公证管理股、司法鉴定股等科室人员全面整合,抽调精兵强将入驻大厅,探索建立统一的法律服务业务标准,从窗口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党的建设、服务质量效果等6个方面入手,规范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人数已突破300人。

  创优高效服务品牌。在服务等侯区,设置网络查询系统平台,方便群众查阅;设置大型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常用法律法规,聘请专职律师、公证员坐诊预约,实现“近民普法”。设置699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开辟农民工、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援助和上门援助服务。启动“三调联动”调解程序调解疑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其快捷、高效、不收费的优势,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强化公证质量和服务意识,提供国内、涉外、涉港澳台等公证法律服务项目。设立社区矫正定位监测、矫正宣告、信息采集、心理咨询等管理服务,实现了类别化管理,个性化教育,社会化帮教,科学化矫治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新模式。

  规范服务流程。将互联网服务、窗口接待服务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在信息化平台建设上,加大投入,配备微机、电子查询、网路监控等装置,置入办公自动化软件,开设西峡普法网、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开通“西峡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在功能上体现“专业”,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专业人员全面参与机制;在内容上体现“精细”,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在管理上体现“规范”,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在效果上体现“惠民”,以规范化的流程、标准化的服务、精细化的管理、人文化的教育,打造西峡人的“法律之家”,实现了司法行政效能的最大化。

  完善保障,实现常态化规范运行。一是建立公开服务制度。实行挂牌亮证上岗,统一悬挂中心(站、室)标示,公布法律服务内容、工作人员照片、执业证号、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随时咨询和反映诉求。坚持人员定岗和轮流值班制相结合,日常保持电话畅通。二是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对法律服务事项逐一明确办理时限,能直接办理的即时予以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一次性告知相关依据、时效、程序、所需材料等,约定时限办理。三是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各工作平台均建立工作台帐,值班情况、服务情况都记录在案,一事一记、一案一卷。四是建立联动服务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对重大疑难法律服务事项进行集中“会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工作联手、服务联动。五是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在落实人员补助、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供专门经费支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费由县级全额予以保障,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运行经费由各乡镇承担。( 生俊东 金晓 张晓锋)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