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上了“黑名单” 漯河“老赖”乘坐高铁被限后急还钱

2018年11月01日15: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对不起,因你违反法院相关规定,已被限制乘坐高铁。”“对不起,因你违反法院相关规定,已被限制乘坐航班。”近日,在外务工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某因家中有事返乡,先后赶赴高铁站、机场购票,却得到以上答复。终于明白失信的危害,忙联系家人来到法院履行22883元赔偿义务,并希望法院能将自己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

  据了解,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刘某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某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某保险金14422元,被告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某22883元。刘某某不服判决,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依法审理,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某未自觉履行义务。李某某遂向郾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查明刘某某在外务工,便向其邮寄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电话联系刘某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刘某某态度极为恶劣,拒不执行,并玩起了失踪。该院执行法官随即将刘某某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对李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直到被执行刘某某无法购买返乡车票、机票时才体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方才悔悟,缴纳全额案件款,案件执结。(田明杰 齐江涛 张林军)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