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保全”保险新机制助力汝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11月12日10:4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创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新机制,11月9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汝州市支公司在该院一号审判庭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仪式上,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延斌代表汝州法院与人保财险平顶山市分公司、汝州市支公司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和《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人保财险平顶山市分公司高级主管、汝州市支公司经理张运强对合作协议中保险业务的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并表示人保财险公司将积极探索合作机制,努力护航审判执行工作。

  据介绍,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扩大了将保险机制纳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范围。“执行救助保险”用于救助由法院核定的需要救助的困难申请执行人,旨在通过保险机制解决“执行不能”难题,法院作为投保人,需将部分司法救助资金作为保费金额,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最高赔付的上限,以此来扩大司法救助资金的规模和需要救助人员的范围。另外,该院与人保财险公司还补充签订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协议,其旨在提高案件的保全率,涉及到诉前、诉中、执行以及仲裁程序中的各种保全和先予执行领域。

  据悉,汝州法院与人保财险汝州市支公司自2017年12月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协议以来,有效降低了申请执行人的维权成本,目前已经有数十起案件利用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成功拘留,促使了多起疑难案件的顺利执结。

  该院执行局局长刘延斌表示,双方开展法律保险领域的跨界合作,创新保险保障机制,有助于提高案件的保全率和执行率,为切实维护好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蔡长伟 刘学彬 倪晓鹏)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