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再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措施

2018年11月15日10:3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1月14日,记者从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及PM2.5专家组最新会商研判结果,自2018年11月14日开始,受高湿静稳、大雾等不利条件影响,漯河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个别时段出现严重污染过程。

  据介绍,为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4日18:00起,启动漯河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响应,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具体解除时间根据实时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另行通知。

  市环保攻坚各督察组要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启动应急Ⅲ级响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切实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查与夜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问题要下达督办单,限期整改;各县区涉气企业抽查率每日不得低于涉气企业总数的20%。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也要加强本辖区、本系统的督导检查,确保“发现问题不出区,解决问题不隔天”。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区要主动对社会发声,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接收社会监督,及时为公众解疑答惑,尽最大努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各县区要于每日下午18时前,将当天本地《污染天气管控信息日报表》、《污染天气管控督查明细日统计表》上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各县区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及时启动管控或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据悉,漯河市此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措施为本月第二次,第一次为11月1日18时至11月5日24时。(田明杰 曹全岭 文/图)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