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封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2018年11月20日18:03

来源:大河网

  “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些干部的问题令人痛心,发人深省,引起大家强烈共鸣,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近日,参加开封市杞县“3·23”涉黑案件警示教育暨专题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的党员干部在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蜕变》后深有感触地说。

  这是开封市开展以案促改、注重发挥好身边违纪违法案例“活教材”作用的一个缩影。

  开封市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坚持走在前、做表率,切实增强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特别是今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全市持之以恒抓常态巩固、抓提升完善,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坚持以上率下、坚持全员覆盖,推动全市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强化责任担当

  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在去年以案促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该市今年以案促改工作坚持做到“四个持续”,即持续高度重视、持续高标准推进、持续总结提升、持续做好衔接。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市纪委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筑牢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对照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分别从“五查”“十查”两个方面查摆问题,并对照《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聚焦病灶、深挖根源,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跟踪实效,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

  “一系列‘规定动作’,一整套详细措施,一张张‘负面清单’,对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地生根起到了积极作用!”说到开封市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信心满满。

  深挖案件根源

  以案为鉴破题“前腐后继”

  9月28日,根据开封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推进会,对杞县县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市畜牧局党组三家案发单位下发了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案件,三个案发单位负责人就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领到以案促改通知书的同时,责任也落在了党组织的肩上。”市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通过深挖案件根源,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案发单位党委(党组)要原原本本学习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意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扎扎实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同时,抓好责任落实,案发单位党委(党组)要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警示教育

  推动以案促改落细落实

  10月17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对市纪委查处的该区党工委原委员、组织部原部长韩向阳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全体与会人员签订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廉政承诺书。

  “经查,刚松堂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开封市纪委监察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刚松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今年2月28日,在市畜牧局会议室,市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宋剑宣读对市畜牧局党委原委员、原副局长刚松堂等人的处分决定,并和现场警示教育相结合,市畜牧局负责人现场进行了表态……

  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环环相扣,在深刻的教训和事实面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又一次心灵冲击。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通过及时筛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和案发单位有效衔接、有机结合,促其深刻剖析自身,查找漏洞与不足,以前车之覆辙为省自身之镜鉴,从根本上逐渐完善制度、提高思想认识,铲除违纪行为发生的土壤。

  下一步,开封市将继续构建以案促改大格局,围绕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重点领域选准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实现全市范围资源共享。同时,在县(区)和市直单位打造一批以案促改工作示范点,探索完善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市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王红利 张伟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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