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魏都法院扫黑除恶再发力 公开审理一起“家族”恶势力

2018年12月03日13:3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1月28日上午,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内,公开审理了一起以李某及其家族力量形成恶势力的犯罪集团案,该犯罪集团因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损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如下。2015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纠集其大哥、三哥、五弟、堂哥,以及堂哥的两个儿子,以断电、锁门、威胁工地工作人员等手段强揽工程,逼迫工地的原承包商退出施工,交由李某大哥承建,该工程总造价共计人民币1119626元。

  2016年,李某及其堂哥采取威胁、辱骂等手段,强迫某公司董事长以15000元的价格购买李某堂哥的一辆价值5000元的柴油三轮车。

  2014年至2015年间,李某先后多次向王某非法高利放贷共计125万元,在王某归还完本金和利息后,2017年2月,李某带领其堂哥及其两个侄子来到王某家中,采用滋扰、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王某出具一张320万的欠条,李某从中获取巨额利润,随后又无故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二级轻伤。使用同样的方式,李某带其两个侄子,向申某非法放贷64万元,并用威胁、恐吓的方式逼迫申某出具一张150万元的欠条,随后以索要高利贷为由多次到申某家中对其家人进行滋扰、纠缠、恐吓,并对申某进行殴打,致申某鼻部受伤。

  2017年9月,李某的两个侄子为索取债务,在中午12时强行将申某从家中带至许昌某洗浴中心的一房间内,非法将其拘禁在该房间内直至次日14时才放回。

  2017年11月,李某使用“U型锁”将许昌某小区售楼部内的电脑、空调、路由器等物品砸毁,砸毁物品价值共计5823元。

  2017年12月,李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指使二三十名工人到许昌市某小区,采用垒墙堵门、断电的方式闹事,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及其亲属系共同实施犯罪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李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其余人是该犯罪集团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该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等行为,应当以强迫交易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李海峰 沈丹阳郭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