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解除重污染橙色预警 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二级管控措施

2018年12月07日10:5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6日,记者从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气象台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结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漯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12月6日16时解除该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自2018年12月6日16时起在市区建成区(市区南洛高速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龙江路以南、石武高铁以东区域)内实行轻中度污染天气二级管控。临颍县、舞阳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同时,通知要求强化重点区域管控。重点管控区域包括:市水利局周边重点管控区域:太行山路以东、沙河北河堤以北、昆仑路以西、淞江路以南区域。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周边重点管控区域:107国道以东、湘江西路以北、嵩山路和澧河河堤以西、沙河以南区域。漯河高中(文化路校区)周边重点管控区域:湘江路以北、京广铁路以西、沙河以南、澧河东河堤和嵩山路以东(含原华强公司拆迁工地)区域。际华3515皮革皮鞋有限公司周边重点管控区域:湘江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南、京广铁路以东区域。

  通知要求,重点管控区域内的所有施工工地(含特许施工的市政工程工地)暂停土方作业和渣土清运,并做好未清运渣土和拆迁建筑垃圾的苫盖、洒水保湿工作;重点管控区域内严禁柴油货车通行(重点管控区域内工业企业、物流公司、超市等确需使用柴油货车的,必须使用尾气达标车辆,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冒黑烟车辆通行;重点管控区域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一律停业整改;重点管控区域内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枯枝落叶。五是重点管控区域内严禁严查燃煤散烧。

  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并依据管控方案,严格落实本地以往行之有效的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管控措施只能加严不能减弱。要对本辖区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加大督查力度,采取自查与夜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各现场督察组要依据管控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视情派出督查组,对大气污染管控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县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工作,并于12月10日12时前将评估报告报送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组,逾期不报者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全市通报批评。(田明杰 曹全岭)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