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区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助力精准脱贫

2018年12月17日17:0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作用,今年以来,漯河市召陵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始终“四坚持”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坚持协调配合,核准基础数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经常与社保、公安、民政殡葬、卫计委、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信息共享资源,安排专人将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筛选、核实,建立管理台账,进一步摸清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待遇领取情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坚持政策支持,完善帮扶措施。为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工作,推动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召陵区政府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人员,为其进行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财政补贴。对贫困家庭中60周岁以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进行摸排,通知到龄人员及时办理手续,保障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召陵区共为1261位贫困人员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4.39万元;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贫困人员1499人,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70余万元,确保贫困人员到龄后都能领到养老金,为精准扶贫工作增砖添瓦。

  坚持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条幅及组织宣传队伍深入贫困群众家中,面对面开展上门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帮助群众消除政策盲区,调动其主动参保积极性,引导其早参保,早缴费、选高档,持续缴费,从而提高养老金整体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确保了困难群体应参尽参,助力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坚持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为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经办管理服务质量,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召陵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不定期对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新政策的讲解,确保提供“高效、优质、温馨”的服务。(田明杰 柴永丹 李学敏)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