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法官张仁云:病魔压不垮的办案能手

2018年12月19日10:3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我从去年退到幕后,虽不能在审判一线战斗了,但通过指导年轻法官、参与疑难案件讨论、接受周围群众的法律咨询,同时自己坚持看书充电,生活过得很充实!"12月13日,沁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张仁云在家中乐观的说。

  在张仁云家中,书房的三个大书柜里,民商事审判、经济法(修订版)等多种法律书籍摆满了整个书柜,在他的案头、床头,摆的也都是法律书。张仁云说,现在他生活中最大的快乐就是工作和读书,他每天都坚持读书,写读书笔记。

  张仁云是一名"双下肢肌肉萎缩重症"患者,也是一名在八十年代法院系统屈指可数的郑州大学法律系高材生,30年来,他"笑"对病魔,放低姿态深入基层,用自己的生命书写了守护公正的坚强人生。

  他全力投身于改革发展大潮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审判规律,使16家国有企业和30多家乡村集体企业起死回生,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达5.2亿元,消化不良债务8.5亿元。

  他用亲身经历见证了改革开放经济体制的变革,诠释了一名法官的神圣使命:"可贵的生命需要有意义的事业来支撑!在价值的天平上,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生命。"

  毕业后进入王曲法庭 年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1988年,时年23岁的张仁云从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沁阳市人民法院王曲人民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当年,作为一名郑州大学法律系的高材生,却到了一个基层法庭工作,他的这个举动一度遭到同班同学的"嘲笑"。

  据张仁云介绍,当年10月份,他来到沁阳市人民法院王曲人民法庭时,法庭当时租用的是乡政府的两三间平房办公,办公室和审判庭为一体,条件非常艰苦。

  "当时,我大概一年能办20多起案件,年年被评为庭里的办案能手。"张仁云说。他介绍说,由于当时老百姓对法律很敬畏,法律意识不强,每年案件的数量比较少,但是,庭里的难案、缠案都是他主动承办的。

  身残志坚 不惧病魔 坚守审判岗位30年

  还在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张仁云就被确诊为医学界称之为"不是癌症的癌症"——"双下肢肌肉萎缩症"。这种病主要表现为慢性进行性双下肢无力,控制不好,会逐渐严重。

  张仁云初到沁阳市人民法院王曲人民法庭时,从城里通往王曲乡的道路是坑洼不平的土路,一遇上下雨天,连正常人行走都困难,这对于双腿支撑无力、双眼高度近视的张仁云来说,艰难和挑战可想而知,走路、骑车摔倒都是经常的事。张仁云说,有一年冬天,他趁晚饭期间,去西王占村一农户家调查材料,回来时,一不小心,连人带车一起倒地。当他挣扎着爬起来时,摩托车怎么也扶不起来了,只好在寒风中等了两个小时,直至有人路过帮他把车扶起来。

  "工作是我最大的快乐,只要能行动,就要战斗在审判岗位上。"这是张仁云经常说起的话。

  面对病魔,张仁云毫不畏惧,总是微笑面对。2005年以后,张仁云的病情逐渐加重,已经不能自己行走,但他还是拖着沉重的身体在审判岗位上又坚守了12年。张仁云说,在担任庭长的10年间,他自身的压力越来越大,所以,就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革新自己的审判理念,让他自己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从某种意义上讲,张仁云的理念符合目前最高法院对法官的要求,2013年,最高法院就要求加快"全国司法人才库"建设,2018年前培养审判业务专家、专家型法官3000名。

  消化不良债务8.5亿 被誉为"死滞"企业复生的"活菩萨"

  改革开放初期,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央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管理方法进行改革,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七五计划》要求把更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法律成为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1983年9月2日,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经济审判庭。

  1991年6月,张仁云调入沁阳市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作为那个年代法院系统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张仁云从基层法庭调入经济庭,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要求便更加严格,一边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一边办理经济案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当地信用社不断向农民和个体户发放贷款,个别贷款户在贷款逾期后,既不缴纳利息续贷,也不偿还本金,导致一批正常贷款变成不良贷款。93年到95年,我记得那时候经济庭主要是办理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案件,经常配合银行搞两清一挖活动。"说起自己刚到经济庭时的工作,张仁云说。

  沁阳是中国首批"千年古县",全国造纸机械之乡、玻璃钢之乡和豫西北重要的铝工业基地。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深刻变革,沁阳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也逐渐增多。如果不能平衡各方利益,有效化解矛盾,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998年,张仁云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破产审判工作,沁阳市的第一份国企破产裁定也是由他下达的。

  谈到破产案件,张仁云说,给他印象最深的就是沁阳市第一造纸厂的破产案件的办理。当时,由于职工人数众多,如果他们的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就会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他说,当时职工们多次到市政府围堵大门,法院和职工的对话也进行了十多次,最长的一次到达十几个小时。后来,他考虑到这起案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处理造纸厂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好了,不仅是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更能有效的保护职工的权益。

  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张仁云逐渐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审判理念:租赁经营、无偿收回占用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这些先进理念也都在后来最高法院下发的司法解释得到了体现。随后的很多年,张仁云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多次深入工厂,给职工讲法律、讲程序的好处,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他用法律之剑使50余家国有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起死回生,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达5.2亿元,消化不良债务8.5亿元。于是,当地政府官员称赞他是拯救"死滞"企业复生的"活菩萨"。

  1999年,张仁云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打铁还要自身硬!采访最后,张仁云给年轻法官说出了自己心里的寄语:"作为一名法官,专业一定要学好,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和节拍,要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法律素养。"他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官裁判要有法律人的思维,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群益,不管法律发展的多么健全,这些都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王辉 朱建锋 吕晓燕)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