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新疆劳作1年工钱打水漂 中牟法官倾情调解挽回损失

2018年12月24日18:0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20日,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帮助下,3位农民工从被执行人的仓库中取出270箱红枣,以此抵偿被拖欠的部分劳动报酬。

  三名申请人中,年龄最大的王某今年69岁。2016年,他和几名村民一起到新疆,受雇于同乡李某某,并签订了一年的劳务合同,主要负责管理李某某开发的枣园。由于枣园面积上千亩,位置也比较偏僻,王某他们排除各种困难,精心养护枣园。

  起初,李某某也能按时放发工钱,主雇关系比较融洽,但让人没想到的是,由于次年红枣欠收,李某某反而赔了一大笔钱,也因此无法继续支付工人工资,王某和其他工友陆续返乡。

  今年2月,3名工友一起来到中牟法院,要求李某某支付拖欠他们的劳动报酬,每人2.8万元,法院调解确认,支持了王某等人的诉讼请求。然而,调解文书生效后,李某某依然未能履行,他们又于今年11月30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中牟法院执行人员接到案件后,经过网络查控,没能发现李某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其本人始终不肯积极面对。直到执行法官赶到家中,准备对她李某某实施拘传的时候,细心的法官了解到,这位“老赖”曾经是一位女企业家,声誉一直很不错,只是近两年由于枣园的生意受到影响,本人也很受打击,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李某某终于鼓起勇气,愿意面对现实。

  12月19日,3位农民工和李某某一起来到法院执行局,由于李某某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调,同意用李某某库存的红枣抵偿部分执行款,剩余款项分期还清。

  12月20日中午,中牟法院执行干警和3位农民工一起来到被执行人存放红枣的仓库,现场履行了抵偿义务。王某感激地说:“快过节了,希望每人分到的这90箱红枣能卖个好价,让我们一年的辛苦没有白费,感谢法官为我们奔波费心!”(王君杰 黄芳 化旭)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