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不还 临颍法院强制执行促“老赖”还款

2018年12月26日10:5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高利息集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次领回执行款,不要再盲目投资。”12月20日,当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10万元执行款交给陈某时,进一步释法说法,提醒其理性理财、谨慎投资。

  据了解,2014年,陈某因工作关系与某印务公司业务员张某熟识。张某多次介绍其所在印务公司有高回报项目,陈某为之动心,2014年至2016年期间,以集资名义先后借给某印务公司12万元,印务公司出具收款收据。然而,陈某多次向张某和印务公司催要本金及利息,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付息义务。陈某将张某及印务公司起诉至临颍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决被告某印务公司偿还陈某借款12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某印务公司仍躲避执行,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强制措施。迫于法律压力,某印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与执行法官协商还款事项。在法官组织下,该印务公司现场履行10万元,并承诺将分批偿清剩余借款及利息。(田明杰 苑玉玲)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