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检察院举行司法“复植补种”教育仪式

2018年12月29日11: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27日,郏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县林业局在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联合举行司法复植补种教育仪式。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田东红出席仪式并讲话。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主持仪式,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郏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王军芳及相关单位代表同志参加仪式。

  何欣在讲话中指出,司法复植补种教育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彰显出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环境资源的力度和决心,又让更多人认识到守护绿色生态家园的紧迫性和责任感。郏县院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创新生态保护新模式,法检两院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严惩一批破环生态环境类犯罪,在全市范围内审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

  今年3月份,郏县检察院与法院、环保局、林业局联合在眼明寺森林公园建立了“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开展生态修复,这一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何欣强调,为充分发挥“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的作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司法理念,检察机关要着力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复植补种基地的功能,扎实开展巡回宣传、志愿服务、警示教育等活动,达到惩戒和生态修复的效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司法机制的运用,探索将修复机制扩展到整个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领域。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精神,争取县委、县政府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同时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促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的有效衔接,营造依法行政和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蔡长伟 冯欢欢)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