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加强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2019年02月02日09:0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卢氏县公安局下发通知,对各警种单位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及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夯实责任。各警种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民警辅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将压力传导至末梢。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民警、辅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要求,引导提醒民警辅警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优良警风引领社风民风不断向善向好。各单位负责人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带好头、把好关,亲自抓、直接管,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塑造良好家风,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

  二是严守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要扎牢制度笼子,强化节日期间监管,坚决做到14个严禁,即:严禁公款订制购买赠送高档年历、烟花爆竹、名贵特产类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预付卡、消费代金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形式的福利;严禁公款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宴请,赠送土特产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坊间“私房菜”等场所;严禁接受或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严禁公款支付或摊派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各类茶话会、团拜会等节会年会;严禁公车私用、公款租车和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特别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抓敢管、严查快处,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节日氛围欢乐祥和、节约俭朴。

  三是强化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门峡市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的要求,加强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节日期间,所有执法执勤车辆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值班车辆非因警务工作需要不得在家属区、旅游风景区、酒饭店、娱乐场所等处乱停乱放,不得搭载无关人员和物品。局机关大楼内办公单位到督察大队301室领取封条集中封存,单独办公单位自制封条进行统一封存。车辆封存期间,任何人不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向督察大队报备,一律不得擅自动用封存车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惩戒问责。各单位要教育在先,向全体民警、辅警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信息,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春节期间,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将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孟永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